1.事實發生日:105/03/25
2.公司名稱: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5年3月25日董事會通過擬分派104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6,392,051元及
董監事酬勞新台幣6,392,048元,全數以現金方式分派。
(2)上述決議金額與10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