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個商品
企業情報 最新消息 品牌專區 鮮食專區 精英招募 投資人專區

可樂果就素這味!呷素抽霹靂好禮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內,凡購買可樂果全素品項(可樂果山葵口味、可樂果檸檬玫瑰鹽口味、可樂果香椿口味、可樂果海苔鹽之花口味、可樂果捲捲酥三杯雞口味、可樂果捲捲酥酸辣粉口味、可樂果素食量販包、可樂果素食拜拜箱),加入可樂果LINE官方帳號並登錄購買發票號碼完成,即可參加【可樂果 就素這味!呷素抽霹靂好禮】活動,就有機會獲得「電影木偶 素還真《電影 正裝版》
2024-05-13
【可樂果 就素這味!呷素抽霹靂好禮】活動辦法
 

《按此加入LINE好友參加活動》

【可樂果 就素這味!呷素月月抽霹靂好禮】活動辦法

  1. 活動名稱:【可樂果 就素這味!呷素抽霹靂好禮】
  2. 活動方式:活動期間內,凡購買可樂果全素品項(可樂果山葵口味、可樂果檸檬玫瑰鹽口味、可樂果香椿口味、可樂果海苔鹽之花口味、可樂果捲捲酥三杯雞口味、可樂果捲捲酥酸辣粉口味、可樂果素食量販包、可樂果素食拜拜箱),加入可樂果LINE官方帳號並登錄購買發票號碼完成,即可參加【可樂果 就素這味!呷素抽霹靂好禮】活動,就有機會獲得「電影木偶 素還真《電影 正裝版》」(價值$58,000元)!詳情請上聯華食品官網活動分頁查詢。
  3. 活動獎項:
  • 活動時間:
  • 參與活動之有效發票期間:2024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10月27日止
  • 發票登錄期間:2024年5月13日00:00起至2024年10月31日23:59截止
  • 活動獎項:

加碼大獎:霹靂布袋戲 電影木偶 素還真《電影正裝版》,於2024/11/25抽出,共1尊 (價值$58,000元/尊)

頭獎:霹靂布袋戲 搪膠公仔,每月1名,共6名 (價值$3,650元/個)

(2024/6、2024/8、2024/10抽球尾麒麟搪膠公仔)

(2024/7、2024/9、2024/11抽劍尾麒麟搪膠公仔)

貳獎:霹靂布袋戲 12吋戲偶(素還真-轟掣版),每月2名,共12名 (價值$1,580元/個)

參獎:霹靂布袋戲 大展公仔Q版C組6入組,每月3名,共18名 (價值$800元/組)

肆獎:霹靂布袋戲 PILIGILI球尾麒麟抱枕,每月1名,共6名 (價值$499元/個)

普獎:霹靂布袋戲 APP免費線上看序號包(14天),每月50名,共300名 (價值$280元/組)

普獎:可樂果產品一箱(口味隨機),每月5名,共30名 (價值$360元/箱)

  • 抽獎時程:
  • 主辦單位將於2024/6/17(抽5/13-6/9登錄之發票)、2024/7/15(抽6/10-7/7登錄之發票)、2024/8/12(抽7/8-8/4登錄之發票)、2024/9/9(抽8/5-9/1登錄之發票)、2024/10/7(抽9/2-9/29登錄之發票)、2024/11/25(抽9/30-10/31登錄之發票)抽取中獎者,每月各抽出1名頭獎、2名貳獎、3名參獎、1名肆獎、55名普獎(分別為可樂果產品一箱5名、APP免費線上看序號包50名)得主,並於2024/11/25加碼抽出加碼大獎1名(抽5/13-10/31登錄之發票)。
  • 得獎公布:主辦單位將於2024/6/19、2024/7/17、2024/8/14、2024/9/11、2024/10/9、2024/11/27公布得獎名單於可樂果LINE官方帳號之活動頁的「中獎名單」及聯華食品官網【最新消息→得獎名單】專區。
  • 如遇連續假期、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其抽獎日期及公告時間,將順延至下個工作日。
  • 兌獎方式:請務必詳閱以下兌獎方式
  1. 凡中獎者主辦執行單位將以可樂果LINE官方帳號之訊息推播及E-Mail通知,請中獎者詳閱兌獎說明及注意事項,並至活動官網下載領獎回函,依照兌獎規範填妥領獎回函,請各月份中獎者分別於2024/7/3、2024/7/31、2024/8/28、2024/9/25、2024/10/23、2024/12/11前,以郵戳為憑,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填妥之領獎回函,以掛號方式寄到「104079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可樂果 就素這味!呷素抽霹靂好禮」收,未在時間內回覆完整資料,或登錄資料有誤或不完整者,將視同放棄且喪失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亦不替補。
  2. 活動小組收到中獎回函與確認無誤後,會將各月份獎項分別於2024/7/31、2024/8/28、2024/9/25、2024/10/23、2024/11/20、2025/1/9前寄出。領獎信函上所填寫之身分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會員資料相同,若身分資料填寫不完整或有誤,致使獎品無法寄送或無法聯絡得獎者,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替補。

 

請依照得獎獎項下載領獎回函:

加碼大獎:霹靂布袋戲 電影木偶 素還真《電影正裝版》

頭獎:霹靂布袋戲 搪膠公仔(球尾麒麟)

頭獎:霹靂布袋戲 搪膠公仔(劍尾麒麟)

貳獎:霹靂布袋戲 12吋戲偶(素還真-轟掣版)

參獎:霹靂布袋戲 大展公仔Q版C組6入組

肆獎:霹靂布袋戲 PILIGILI球尾麒麟抱枕

普獎:霹靂布袋戲 APP免費線上看序號包(14天)

普獎:可樂果產品一箱(口味隨機)

 

  1. 注意事項:
  2. 本活動係由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聯華食品員工及活動承辦相關單位員工不具本活動參與資格。
  3. 參加本活動者於參加前,應詳予閱讀本活動辦法,於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均同意相關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等說明。參加活動者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破壞本活動之個人,主辦單位保留對其之法律追訴權。
  4. 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及網站管理者之運作,違反網站及網站管理者的使用條款,或冒用、偽造第三人資料參加本活動者,包括但不限於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機器人帳號、分身帳號)、透過任何電腦程式或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經他人檢舉並提供證據者,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其參加本活動之權利,且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項,主辦單位亦保有取消中獎者資格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5. 每組發票號碼限登錄乙次,且每張發票僅有乙次中獎機會。每人限中獎一次,不能重複中獎,當月未中獎之資格不可延續至下個月抽獎。登錄發票期間為2024/5/13 00:00至2024/10/31 23:59,並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準。
  6. 參加本活動之發票不得開立買方統一編號、不得為手開式發票,亦不得有捐贈、作廢或退貨等情事,且本活動僅限自然人參加。參加活動者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
  7. 參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轉移發票與其他帳號合併,亦不可要求取消、刪除已登錄之發票,主辦單位不負共同帳號所衍生問題之責任。
  8. 逾期未登錄發票完成者,不具抽獎資格。本活動流程於登錄發票後,依照不同發票登錄方式,須由系統或人工判定是否符合抽獎資格,方可進入抽獎流程。

電子發票:採系統自動審核,開立發票店家於財政部電子發票資料上傳完成後,需5~14個工作天進行審核作業。

雲端載具:採人工審核,需3~5個工作天進行審核作業。

傳統發票:採人工審核,需3~5個工作天進行審核作業。

  1. 如對系統判定結果有疑問者,請主動與客服小組聯繫,客服小組處理時間約為2~3工作天,並依客服小組收受先後順序盡速處理;未與客服小組聯繫者,即視為放棄參與本活動。獎項於客服小組處理期間內兌完/抽獎者,主辦單位不負相關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2. 中獎發票正本(參與本活動登錄之發票交易明細表或QR code消費資訊)需能清楚辨識為購買可樂果全系列產品,且購買產品之發票發票開立日期需在2024/5/13~2024/10/27活動期間內,若不符合任一上述規定者即視同棄權,恕主辦單位不主動通知補正或審核不通過之原因。每筆發票僅限登錄乙次,重覆登錄無效。所有發票審核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3. 中獎人回填領獎信函中之發票號碼需和活動登錄之發票號碼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亦不替補。
  4. 凡提供發票正本兌獎者,視為同意於領獎程序完畢後,由主辦單位代將發票捐贈給社福機構或公益團體兌獎。
  5. 中獎者兌獎時提供之基本資料 (全名、電話、地址、手機電話、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需填寫完整,主辦單位將依中獎者提供之資料與中獎人聯繫,並提供中獎回函予中獎人填寫。若中獎人未依期限如期辦理獲取獎品相關手續等相關事宜,即視為自動放棄中奬資格。
  6. 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者,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依據財政部制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3、11條之規定,機會中獎獎項金額如超過NT$20,000元,中獎者應扣繳獎項金額10%之稅金,主辦單位/活動承辦相關單位得代為收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獎項金額,需就中獎所得扣繳20%之稅金。若準中獎人未能向主辦單位/活動承辦相關單位支付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 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並請附上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1. 本活動獎項寄送之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中獎者所提供的寄送地址若非屬於台澎金馬地區者,恕無法寄送。寄送地址請中獎人填寫完整、正確,主辦單位不負擔贈品無法送達之責任。
  2. 獎項以實物為準,如因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中獎人同意接受主辦單位安排之替代等值獎品,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亦不得要求將獎項讓與他人。
  3.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因得獎人之個人基本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或寄送獎項者,視同得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4. 活動得獎人請務必於領獎信函上,詳細填寫正確相關資料,若聯絡方式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寄送或無法通知得獎人,視同放棄得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亦不替補。此外,得獎人需憑得獎回函領取獎項,一切相關之查驗,如有爭議時,應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任何非法、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即取消領獎資格,主辦單位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一旦經寄交辦理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收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得獎人不得異議。
  5.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6.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系統判定發票結果有誤或其它不可歸責於活動小組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7.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中獎公告。
  8. 聯華客服小組專線:0800-311-023,請於上班時間週一~週五9:00~18:00 (不含例假日)來電洽詢。
  9.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詳細活動內容請至聯華食品官網「可樂果 就素這味!呷素抽霹靂好禮」活動頁面查詢,贈品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

 

 

                   
主辦單位: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霹靂全球品牌授權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參加本活動者將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填寫後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遞送至本活動所指定地點,或將本活動所需個人資料輸入本活動網站並透過網路遞送時,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其個人資料予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活動承攬執行廠商,於本活動業務往來之必要範圍內為蒐集、處理及利用。此外,本活動參與者可決定是否填寫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之相關欄位,若本活動參與者未填寫相關欄位之一部或全部時,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決定本活動參與者是否具備中獎及領獎資格。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並由本公司委由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霹靂全球品牌授權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兌獎稅務申報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等事宜。
  1.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本活動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以及本公司推廣行銷使用,包含資料庫建立、使用者行為分析與行銷
  1.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聯絡地址、身份證影本、電子郵件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
  1.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永久無期限。
  •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1.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需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1.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
看商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