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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廸那95℃大人味漫旅北海道機票週週抽 得獎名單

2016-04-11 by 聯華食品
  •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
  • 活動方式:凡購買卡廸那95℃系列產品任一包或一盒,上網登錄發票即可參加大人味漫旅北海道機票週週抽活動。
  • 得獎名單:

第八周

第七周

第六周

第五周

第四

第三周

第二周

第一周

  • 兌獎方式:請務必詳閱以下兌獎方式
    • 【頭獎:北海道來回機票】主辦單位將於得獎公布後一週內主動與中獎者聯繫確認相關資料,並由此下載領獎通知書,中獎者請於2016年6月13日前 (以郵戳為憑),將中獎發票正本(含消費明細)填妥之領獎信函,以掛號方式寄至『10483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20號13樓─卡廸那95℃大人味漫旅 活動小組收』,未在時間內回覆資料者,將視同放棄且喪失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再進行通知。
      • 頭獎中獎者活動小組以三次聯繫為限(包含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若因中獎人資料填寫錯誤或因個人電話或電腦設備影響,以致活動小組無法於公佈得獎兩週內獲得中獎者回應,將視同放棄且喪失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進行通知亦不替補。
      • 中獎者寄回領獎通知書後,活動小組會統一於105年07月1日前將鳳凰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之旅遊兌換券以掛號和宅配方式寄送給中獎者。(旅遊兌換券聯華食品委託創異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代為處理贈品事宜)
      • 旅遊兌換卷之兌換程序:請攜帶本兌換劵及身份證件向鳳凰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兌換手續,請洽詢莊倩玫小姐,訂位專線:02-25378226。
      • 旅遊兌換券使用期限(旅遊出發日期):自2016年07月01日起至2017年06月30日止;請於使用期限內抵用,逾期視同自動放棄。
      • 旅遊兌換券限一次使用完畢,亦可等價抵換相同搭乘期限內之其他機票產品(僅限機票產品),不限地點、航空公司,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若金額超過NT$15,000由消費者自行補足價差之費用,若兌換不足NT$15,000亦不得要求退還現金。 
      • 旅遊兌換券使用規範依照鳳凰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票券使用規定及辦法為準。
      • 旅遊兌換券限正本使用,影本無效,未蓋鳳凰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大章者無效。
      • 旅遊兌換券於購買時已開立旅行社專用收據「代收轉付」,兌換時不再另開立收據,惟補差額部份仍將開立「代收轉付」予客戶。
      • 旅遊兌換券請妥善保管,並以正本辦理產品兌換,若有遺失、被竊或毀損,將無法補發或給予任何證明或賠償。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 【普獎:卡迪那95℃薯條乙箱】
      • 主辦單位將於得獎公布後一週內主動與中獎者聯繫確認相關資料,並由此下載領獎通知書中獎者請於2016年6月13日前 (以郵戳為憑),將中獎發票正本(含消費明細)及填妥之領獎信函,以掛號方式寄至『10344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96號10樓─卡廸那95℃大人味漫旅 活動小組收』,未在時間內回覆資料者,將視同放棄且喪失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再進行通知。
      • 頭獎中獎者活動小組以三次聯繫為限(包含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若因中獎人資料填寫錯誤或因個人電話或電腦設備影響,以致活動小組無法於公佈得獎兩週內獲得中獎者回應,將視同放棄且喪失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進行通知亦不替補。
    • 中獎者寄回領獎通知書後,活動小組會統一於2016年7月1日前將會以宅配方式寄送卡迪那95℃薯條產品乙箱,口味隨機出貨,不得指定口味。

  • 注意事項:
    • 本活動係由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
    • 發票必須為活動期間內(2016/3/18~2016/5/31)開立,發票購買明細須內含卡迪那95℃任一包或一盒,才符合抽獎資格及中獎 資 格,中獎發票正本需連同兌獎資料一併寄回活動小組查驗,恕不退還。(若電子發票明細遺失請至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下載明細與正本發票一併寄回活動小組審 核)
    • 參加活動之發票上須載明購買產品明細做為核對使用,也請務必保留發票正本,以供活動兌獎之用,若為電子發票請店家協助列印發票存留,並同時保留交易明細;無法提供中獎發票的正本,或提供之發票毀損及無法辨識購買品項名稱者,皆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 兌獎者基本資料(全名、電話、地址、手機電話)需填寫完整,且需依規定繳交相關收據發票正本,因資料不完整或有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與其聯繫者,視同放棄中奬權益。如有仿冒或偽造之情事,除不得兌換奬品之外,主辦單位將依刑法行使追訴權。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活動小組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活動奬品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更改或兌換現金,贈品運送過程中,因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損壞、延遲、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 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金額累計超過NT$ 1,000元者,須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利申報中獎扣繳憑單,若中獎金額超過NT$20,000元者,主辦單位有權自應給付現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 稅,現金以外之獎項,中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10%,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20%,始得領取活動獎品。若遇法令變更,悉依最新法令規 定。活動小組在收到得獎者資料後,將會以電子郵件發送得獎通知書,並在其中說明稅金繳納方式,若未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或拒繳納上述稅金者,將視同放棄中 獎權益。
    • 中獎者若為未成年,應由法定代理人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
    • 本活動參加資格與獎項提供對象僅限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居民。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不適用本活動。
    • 本活動辦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取消及變更本活動的權利
    • 本活動客服專線0800-586688,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來電洽詢。
  • 個資法相關聲明
    •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可樂果串遊日本雙人行」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聯絡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至2016/7/1 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
      •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 者 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 諒。
      •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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