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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末換新機,聯華送你I-phone7!

2016-10-13 by 聯華食品

 

  • 動時間: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26日
  • 活動通路:全台頂好超市
  •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於全台頂好超市購買聯華食品全品牌,剪下任一包裝上的產品條碼寄回就有機會抽I-phone7(32G)共2支!

  •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係由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本活動參加資格與獎項提供對象僅限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居民,聯華食品員工及活動承辦相關單位不具本活動參與資格。
2.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暫停活動權利,詳細活動內容請上聯華食品官網查詢,贈品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
3.活動贈送之iPhone 7手機規格為32G,顏色隨機出貨,恕不接受挑色、挑款,主辦單位亦不負保固維修責任。本次活動與蘋果公司(Apple Inc.)無關,蘋果公司(Apple Inc.)非活動發起人,也未以任何形式參與本次活動。
4.抽獎形式:將頂好超市消費購買的聯華食品產品條碼寄回,截止寄回日為2016/11/1(以郵戳日期或宅急便相關單據為主,並註明聯絡人與聯繫電話、email,產品條碼郵寄地址: 248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189巷14號 聯華食品歲末換新機活動小組收),主辦單將於2016/11/3日統一抽出兩名得獎者,2016/11/4公告於聯華食品官方網站,得獎者於領取獎項時須出示頂好超市消費聯華食品購物發票憑證(於活動指定期間於頂好超市消費聯華食品之發票),若無法出示則取消中獎資格,不得異議。
5.據財政部制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3、11條之規定,機會中獎獎項金額如超過
NT$20,000元以上(不含NT$20,000), 主辦單位須依稅法規定代為扣繳10%之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代為扣繳20%之稅金 ),但若『全年給付所得金額』超過NT$1,000元,即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者,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若準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6.中獎者若為未成年,應由法定代理人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
7.本活動獎項寄送之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寄送地址以中獎人所填之地址為準,主辦單位不負擔贈品無法送達之責任。
8.本活動之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及獎品等細節之權利。
9.活動參與者必須遵守活動規範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活動小組無 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活動小組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活動小組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付一切相關責任。
10.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活動小組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1.本活動辦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活動小組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2.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中獎公告。
13.以上活動若遇退貨,將取消活動資格,恕不贈送。14.活動贈品不得要求轉換現金或更換其他贈品。
 

本活動客服專線0800-586-688,請於上班時間週一~週五09:00~17:30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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